0371-63716661
一、考试科目及等级
消防设施操作员(初级)(对应建(构)筑物消防员)
二、报名对象和条件
(1)经建(构)筑物初级消防员职业培训,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2)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。
三、考试方法和标准
技能实操考试采取考评合一方式,即现场考核,现场评分;每个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;实行百分制,60分合格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参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;
2、缺考者以零分计;
3、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,处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
4、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《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(试行)》的规定,全国职业统考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,在成绩保留期内,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。